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二章 设立与规划第十六条有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注重森林风景资源的培育、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突出地方特色。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和重要景点的确定;(二)森林公园的核心景观区、生态恢复区、游憩区和接待服务区等功能分区;(三)森林风景资源培育和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四)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五)生态文化建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