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农机化主管部门责令其返工或者减收服务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