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