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城区内的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逐步禁止施工现场砂浆搅拌。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