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封洲禁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探索草洲利用模式,发展绿色经济,引导和扶持当地农民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封洲禁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牛、羊、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实行家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引导养殖结构调整,发展家禽养殖。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