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控制、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