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