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惩第四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