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三章 经营流转第十六条有效草原经营权流转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草原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