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