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鼓励第二十六条有效倡导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和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