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湖及其工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本条例所称河湖包括河流、湖泊、水库、人工水道及其水体。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