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各方面对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而搁置审议满两年的,该法规案终止审议。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