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需要独立建设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项目申报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