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依照《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