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负担能力建立网格员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为网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规定向专职网格员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可以给予兼职网格员适当补贴。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