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完善绿化资源档案,建立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化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植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绿化防灾应急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绿化树木花草死亡或者绿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组织补植补种、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