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二章 城乡社区设施建设第九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设置服务大厅和多种功能室,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文化体育等功能区域。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