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梯,是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