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提案人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目的、依据、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协调情况。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