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