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科学防御、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