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气象等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鼓励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有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