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是指本市设立的由12345电话、网站、微信、电子信箱及“蒙速办”客户端热线互动中心等组成的公共服务平台。

本条例所称诉求人,是指通过热线提出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