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河道整治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河道整治措施主要包括修建维护堤防、险工、护岸、涵闸,疏浚、截污、拓宽等。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