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章 执法规范第十二条有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按照规定穿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志、携带和使用执法装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