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慈善条例/第四章 慈善信托第二十九条有效设立慈善信托,应当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慈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