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七章 就业创业扶持第六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应当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对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其中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依法纳入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