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