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民族宗教、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