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大景区文化旅游发展工作,指导大景区文化旅游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景区质量等级创建提升和品牌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优化整合大景区旅游资源,开发具有黄河文化、红色文化、丝绸之路文化、本地民俗风情文化等特色旅游项目,规划设计黄河两岸城市照明景观,开发夜游黄河特色旅游项目,改善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