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大景区内的中山桥、黄河母亲雕塑、黄河楼等标志性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址、城市公园、林草植被、地形地貌等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应当严格保护。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景区内的生态和文物保护与修复。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