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实际的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境内沪深北交易所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