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