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等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