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巩义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双槐树遗址保护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依法公布实施。经批准的双槐树遗址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