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双槐树遗址的义务,有权对破坏遗址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公开举报方式,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