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第四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联系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座谈会、业务培训、案例交流等方式,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