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八十二条有效对市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