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中涉及的市地方性法规项目应当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