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营运车辆上粘贴、悬挂违反治安管理要求的遮挡物的;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装置的。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