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区域取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旗区供水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具体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跨旗区供水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具体方案,由用水地旗区人民政府与供水地旗区人民政府协商制定。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