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利用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保存完整、特色鲜明、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广泛群众基础的以下特定区域,可以设立花儿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民歌考察采录基地的永靖县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二)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的中国花儿保护基地、中国花儿传承基地康乐县、和政县;(三)松鸣岩、莲花山、炳灵寺、太子山、盖新坪等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花儿会场。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