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动物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和相关学科继续教育。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组织上岗前健康检查和年度健康检查,对不适宜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岗位。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