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景泰蓝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厂景泰蓝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大厂回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景泰蓝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