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