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六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