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克拉玛依,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