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