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内地九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办理设备,提供经营主体登记、社会保险经办、税务办理等政务服务。
内地九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口岸开通快速接驳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交通运输渠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授牌认定和评估评价机制,引导和推动各基地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鼓励各类园区、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立的专业孵化载体吸纳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入驻和提供创业服务。专业孵化载体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且服务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奖励补助。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